更新时间:2024-01-18
金属缠绕垫片工艺要求1.金属缠绕垫片主体由“v"型金属带与非金属带相互重叠连续缠绕而成。金属带与非金属带应紧密贴合,层次均匀,无褶皱、空隙等现象。
金属缠绕垫片工艺要求
1.金属缠绕垫片主体由“v”型金属带与非金属带相互重叠连续缠绕而成。金属带与非金属带应紧密贴合,层次均匀,无褶皱、空隙等现象。
2.金属缠绕垫片主体初绕和终绕应有2-4圈金属带间不填入非金属带,公称直径大于1500mm的缠绕垫片其空圈数可适当增加。带外加强环的金属缠绕垫片,在主体末端点焊后应继续绕金属带2-4圈。用以装配外环时调整间隙及定位,这几全金属带不计入外径。
3.金属缠绕垫片主体内、外侧焊点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,始末端点不少于3点,焊点间距不少于10~15mm。
4.金属缠绕垫片内、外加强环可由整块板材冲压、车制,或经拼焊、围焊后车制而成,环面应平整,其平面度允差应小于1%;环槽与内外圆应同心,与两端面应对称。
5.带内加强环的金属缠绕垫片,可直接在内环外圆上缠绕制成。亦可用专门机具将内环与垫片主体紧密固定。
6.外加强环与垫片主体之间应有适当的装配间隙。
7.缠绕垫片主体缠制后,其密封面不允许在进行机械加工或预压处理。